1月10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鹽城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江蘇鹽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五項違法行為類型,被警告,并處罰款94.2萬元。違法行為類型有: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陳某(時任江蘇鹽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對江蘇鹽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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